2016年10月5日 星期三

【公告】10/7(五) 會內員工訓練,辦公室各業務暫停服務一日

本會(包含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、高雄市第一社大及高雄市社區型長青學苑)將於 10/07(五)舉辦會內員工教育訓練,當日辦公室及各項業務將暫停服務一日。

10/11(二)起各業務恢復正常服務!

若有緊急事務聯絡,請改撥:0963-558952

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!

2016年10月4日 星期二

【活動】秋日好練功-社會企業服務設計思維及專案運作技能培力工作坊


活動名稱:秋日練好功-社會企業服務設計思維及專案運作技能培力工作坊
活動時間:2016 / 10 / 07 (五) 09:00 ~ 16:30
活動地點:高雄捷運獅甲站一號出口教室

*因場地空間限制,工作坊名額有限,若有興趣想要一起學習體驗,歡迎致電本會秘書處(07-2518200)許先生詢問報名!

2016年8月12日 星期五

【誠徵】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誠徵工作人員─ 社區型長青學苑專案人員

◎工作內容:
1. 專案計畫執行:規劃執行社區型長青學苑專案事務
2. 行政工作:經費核銷及其他計畫相關行政工作
3. 活動策畫:統籌規劃銀髮活動
4. 具細心及強烈責任感之工作態度,能接受任務性加班、良好溝通能力。
◎學歷要求:大學以上
◎方言條件:國語、台語
◎擅長工具:基本Office文書軟體應用,擅長美編設計尤佳。
◎需備駕照:機車
◎其他條件:
1. 具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2. 請務必瀏覽「高雄市社區型長青學苑」官方網站及「高雄市社區型長青學苑」臉書粉絲團,撰寫心得感想併同履歷寄出。
3. 如備有美編作品,請連同履歷寄出。
◎收件截止日:105820日,寄至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,高雄市三民區市中一路339號,請註明「應徵社區型長青學苑專案人員」;或寄電子檔至 aakcu@kcs.org.tw

◎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,不合格或面試未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
2016年8月5日 星期五

【公告】 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 、高雄市社區型長青學苑及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 辦公室 8/8~8/10 停止辦公

【公告】
因河濱國小施工校園停電,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 、高雄市社區型長青學苑及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 辦公室 8/8~8/10 停止辦公,造成不便,請多見諒。

2016年7月28日 星期四

【活動】第二屆高雄市社區型長青學苑混齡桌遊比賽




去年廣受好評的【 ‪‎高雄市社區型長青學苑混齡桌遊比賽 】,
在大家引頸期盼下,我們又要舉辦第二屆拉!

**第二屆高雄市社區型長青學苑混齡桌遊比賽 **

活動時間:2016/07/30(六) 13:50 ~ 17:00
活動地點: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光之穹頂大廳
線上報名:https://www.beclass.com/rid=1939faa571ed1c2678a0
報名時間:2016/06/14 09:30起 (55歲以上長輩可利用社區長青電話 07-2411360 報名)
*辦名方式及詳細活動內容請洽活動網站:http://www.kcs.org.tw/tablegame/

這次除了比賽以外,還有許多好玩的免費體驗攤位,歡迎大家當日一起來共襄盛舉!

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

高雄的事.你我的事【高雄市105年度參與式預算推動計畫】

各縣市陸續推動參與式預算,提供民眾學習參與公共事務提案的管道。高雄市政府研考會將以'"婦女"及"高齡"議題,透過講座、工作坊、方案輔導、公開閱覽與方案投票,邀請大家一同討論公共議題,決定高雄市未來的施政方向!

詳細資訊及表單下載,請前往以下網址:

2016年5月17日 星期二

高雄市社區型長青學苑105年度「志工教育訓練」開放報名!


  •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 5/31(二) 或額滿為止
  • 報名方式:來電 07-2411360 或親洽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(三民區市中一路339號,河濱國小)
  • 目  的:藉由志願服務教育訓練課程的參與,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制度,增強志工對志願服務的認知與理念,強化志願服務的專業性與高品質;經由志願服務教育訓練課程的參與,讓志工們交流學習,以體認志工服務內容多樣性。
  • 主辦單位: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
  • 承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灣青年社會服務推展協會

2016年5月3日 星期二

105年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南區銀髮族市民農園抽籤公告

為促進「 老年過獨立、照顧參與自我充實尊嚴 生活」之目標,期 透過 南區銀髮族市民農園, 鼓勵 銀髮長輩 於耕作過程 中,實踐 健康與學習 之價值 。藉此除滿足銀 髮長輩 田耕休閒樂趣, 達到無年齡 歧視的終身學習社會 外, 也創造城市農耕回應生活、環境的最大價值。

詳閱公告全文請:點我

2016年3月24日 星期四

高雄市社會局志願服務資源中心105年志工基礎訓練研習

  1. 目  的: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,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,落實志願服務法精神,增強志工對志願服務之認知與理念,強化志願服務專業性與高品質,以增進志工服務知能,特依志願服務法之規定教育課程辦理。